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并没有明确规定能否在庭审中使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参加和监督有关当事人的谈话、调查和取证活动,并可以向有关机关提供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制作的笔录、记录、鉴定、检查、勘验、拍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有关当事人可以在庭审中质证和辩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是否能在庭审中使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