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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公告是短信告知吗
释义
    法律分析:诉讼公告可以以短信形式告知,也可以以其他形式告知;
    如果采用短信告知的,需要经过受送达人同意,采用手机短信的方式送达的,以短信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一、不能直接送达法院传票的可以怎么办
    不能直接送达法院传票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送达人或者其同居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拒绝的原因和日期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人、见证人应当签字或者盖章,诉讼文件应当留在被送达人的住所;诉讼文件也可以留在被送达人的住所,送达过程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视为送达。
    二、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接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三、法院电子送达怎么签收
    当事人可以用签名码签收电子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上述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签名码是一组16位的数字组合或者6位的数字与字母组合,包含在法院发送的通知短信中。电子文书会保存在下载时选择的目录中,如果忘记可以搜索“电子送达”。电子送达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传统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还具有省时、省力、省钱的特点,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以轻松网上接收诉讼文书,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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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4: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