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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权归属如何确定,不动产包括哪些
释义
    一、不动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不动产产权产权的确定,要看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如果产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不动产包括哪些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不动产包括以下几项: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所以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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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