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企业监督工作的人。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会计师资格、多年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处理经验以及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二、会计人员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尽快到工商、税务办理信息变更,变更流程如下: 1、用拟离任的办税员身份登录网上电子税务局,选择要办理变更的单位; 2、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厅后,点击进入“事项办理”—“登记”—“变更登记”; 3、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模块,下拉框中变更项目可以选择变更“办税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税务代理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等)”。 三、注意事项:隔一到两天查看电子税务局,确认企业登记信息里的人员已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