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充值游戏申请退款 |
释义 | 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论充值多少钱进游戏,都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要求退还(沙拉了解到金额一般也不会全退的,因为家长也有失责部分,这个比例具体每个公司也不同);8-18岁的未成年人充值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金额不予退还,不相适应的可以要求退还。追认时注意搜集以下证明,让原本追诉之路少些颠簸: 1.孩童独立充值证明 (监控) 2.孩子盗用家长账号证据 3.游戏登记主体是孩子(游戏公司也可出证据证明检测是否未成年人所为) 4.充值 追诉被驳回是很常见、正常的,现实中确实存在成年人利用孩子账号打赏、充值,或以孩子所为做借口要求退款的事情,所以游戏公司拒绝退还也是情有可原的。 以上例举的证明并非绝对,要结合我国网络安全法所规定的网络实名制去评定。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将网络实名制作为我国网络基本制度之一,任何人玩游戏都应实名登记。若是游戏登记的主体系未成年人,那就应该推定,游戏充值行为系孩子所为,除非游戏公司能够拿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反之,若游戏实名主体为成年人,就可以推定充值行为系成年人所为,除非家长拿出来孩子盗用自己账号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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