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就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即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的关系可用关系式表述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内部交易后的母公司净利润 子公司盈利中属于母公司的数额。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 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股东权利 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 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