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控罪期间,被控罪的人需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以确保自己得到公正的审判。下面是一些方法: 1. 保持沉默:被控罪的人有权保持沉默,不做任何自己不想说的话,以免自己的话成为法庭证据。这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 2. 寻求律师帮助:被控罪的人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协助被控罪人为自己辩护。这是根据《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3. 要求讯问记录:被控罪的人有权要求法庭记录自己的讯问过程,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和第九十五条规定的。 4. 要求鉴定:被控罪的人有权要求法庭对自己的案件进行鉴定,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或者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并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证据。 《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有权保持沉默。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有权保持沉默。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