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一定要等30天才放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定。 30天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应该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该在7天内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所以在逮捕前最长羁押期限为37天。30天不放人说明公安机关申请逮捕了。意味着: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公安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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