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关系是合同纠纷吗 |
释义 | 承揽关系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为: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承揽关系的主要特征如下: 1、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 2、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但这个工作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却是不存在的,而是要通过承揽人的承揽行为来完成; 3、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力为定作方完成工作,并承担工作不能完成的风险责任。 综合上述,承揽关系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属于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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