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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资未到位股权可以随意转让么
释义
    可以转让。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
    一、基本信息注册资本与股东认缴之和必须相等是什么意思
    一般出现这样的提示,是信息填写错误,先核对下信息是否有误。注册资本与股东认缴可以不相等。一般情况下,股权是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确定的。那么,当章程有例外规定的时候,是可以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确定股权的。公司法中对于按照实缴出资来确定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增资,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实缴出资比例来确定增资比例的。
    2、分红,股东在没有例外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分红。
    3、分剩余财产,在公司解散的时候,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剩余财产。
    二、股权被冻结的法律后果
    股权被冻结的法律后果:
    (1)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2)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没有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如何股权登记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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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3: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