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矿退休工人遗属领取几个月工资? |
释义 | 退休工人死亡后待遇按各省非因工死亡规定执行,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和抚恤金。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发放待遇,而在职职工由企业按标准支付待遇。 法律分析 退休工人死亡后可以领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执行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拓展延伸 煤矿退休工人遗属的经济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如何? 煤矿退休工人遗属的经济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煤矿退休工人的遗属可以享受一定的经济救助。具体来说,遗属可以领取退休工人最后几个月的工资作为丧葬费用,并且还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抚恤金或补助金。然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地区对政策执行较为严格,遗属能够顺利领取相应的救助金;而在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遗属可能面临着领取困难或延迟的情况。因此,需要加强对政策的监督和执行,确保煤矿退休工人遗属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救助。 结语 煤矿退休工人遗属的经济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遗属可领取退休工人最后几个月工资作丧葬费,并可能获得抚恤金或补助金。然执行存在差异,一些地区严格执行政策,遗属顺利领取救助金;而在其他地方,遗属或面临领取困难或延迟。需加强对政策的监督与执行,确保遗属获得应有的经济救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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