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公园内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公园管理单位登记,由公园管理单位统一确定活动时间、地点。群众性文体活动参加者应当服从公园管理单位管理,遵守环境噪声管理规定。在公园内开展大型群体性文体活动,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规定报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室外公共场所群众性文体活动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第二条 室外公共场所群众性文体活动应当在指定地点举行,具体地点由市文化、环保、城管执法、园林等部门根据既满足人民群众文体活动需要,又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原则,分期分批予以公布。 第三条 室外公共场所群众性文体活动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负责管理(无场所管理单位的,由所辖街道负责管理,下同),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进行登记,并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向所在区文化管理部门报备。文体活动团体数量、活动项目、活动区域、参加人数等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统一安排,各活动团体应服从活动场所管理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场所各项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