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宁波健康证办理地点如下:宁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237号;海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南苑街299弄8号;江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波百丈东路926号;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闽江路629号;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镇海招宝山街道后大街494号;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区委党校旁) ;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阳明东路127-129;奉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近郊桃源路116号;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近郊丹峰东路162号;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跃龙街道塔山路3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