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出来的电子病历医师没签字会被处罚么 |
释义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而颁布实施的一部医疗卫生新法规。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梳理的相关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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