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以及资金来源、实施地点与工期; 3、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4、对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5、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的要求。 一、投标到底是什么意思 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目前,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在进行资源勘探、开发矿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项目时,也常采用招标方式。投标的基本做法: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二、公开招标流程有哪些 公开招标流程有: 1、招标人应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2、启动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 4、招标文件按招标策划编制;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6、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研究招标文件并准备招标文件;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开标; 9、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最终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三、违反招投标法刑事责任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招标人在招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4)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招标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对有前述第(1)、(3)、(5)、(6)项行为的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时依法给予处分;对有第(5)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述第(3)、(6)条行为的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