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经过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在会前由支部委员会通知给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才可以。大会的决议也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 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总支部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审回查。答经审查,如申请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志愿书》填写正确,入党材料齐全,入党手续完备,应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填写的内容,主要写明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