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社保退休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月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缴费年限×计发比例(1%)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n/cn)/ 其中:a1、a2……a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开始为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为缴费年限。 (二)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月1日前)×计发比例(1.4%)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老账户养老金新账户养老金 截至退休当月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42175.77元。 一、辽宁省养老金计算过程是什么? (一)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注: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503/12=3541.92)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n/cn)/N=23.5691/20=1.1785 (注:该职工退休前在职缴费从1993年-2012年,共计20年。)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3541.92×1.1785=4174.15(元)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计发比例=(3541.924174.15)/2×36×1%=3858.035×36×1%=1388.89(元) (二)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发比例=(3541.924174.15)/2 ×18.0833×1.4%=3858.035×18.0833×1.4%=976.72(元) (注: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8年零1个月在计算时应换算成18.0833年。)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老账户养老金新账户养老金 =(684635329.77)/170=40.27207.82=248.09(元) (注:“170”为该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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