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辞职了,在办完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将一次性付清。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