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员是哪个部门 |
释义 | 仲裁员属于独立社团法人仲裁委员会部门。 而仲裁委员会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劳动仲裁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2、工作时间和休假:包括加班、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等; 4、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程序、补偿等; 5、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 6、违法行为的赔偿: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申请人损失的赔偿等。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其优点是简便、快捷、费用低廉,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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