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和假释的异同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条件、收监条件和期间计算上的区别。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条件包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条件包括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刑满释放后立即执行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法律分析 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一、拘役能不能假释? 不能。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所以,假释只适用于刑期较长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拘役则不能适用。 二、服刑期间再犯罪是否可以假释 服刑期间再犯罪不可以假释,因为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服刑期间申请假释的方法有: 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结语 这段话详细解释了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适用对象、条件、收监条件和期间计算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同时,指出拘役不能适用假释,服刑期间再犯罪也不能假释。最后,列举了假释和服刑期间申请假释的具体方法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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