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虚假申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若有以下行为,并且实际造成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结果,往往就会被定性为的偷税: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