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联公司交易是否必须需要合同 |
释义 | 是的,关联方交易签订合同后,还需要董事会批谁,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一、贷款关联交易风险 1、信用膨胀风险 表现为企业集团不断成立关联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资金规模难以控制。 2、资金挪用风险 表现为关联企业之间资金调拨频繁,贷款用途难以监督,增加了贷款风险。 3、资本抽逃风险 表现为企业集团内部利用关联交易和不合理的转移定价抽逃资产或资金,违背资本真实性原则,降低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把风险留给了银行。 4、信息虚假风险 企业集团通过关联交易可以很容易地调整和控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集团内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使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客户真实的资产负债、效益和经营情况,直接影响银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决策的准确性。 5、担保虚化风险。 表现为关联企业贷款互保、联保现象普遍,担保责任难以落实。 6、道德缺失风险 表现为企业集团通过关联交易在成员企业间进行资产、债务重组或改制,蓄意逃废银行债务。 二、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风险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被撤销。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公司签订的涉关联交易合同存有效力瑕疵,影响公司交易及经营稳定。 3、易引发公司股东、董事与管理层之间的纠纷,影响治理结构稳定。 4、易使公司涉入诉讼。 5、构成公司上市、并购重组、及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转让的障碍。 6、易引致公司、公司股东、董事及管理层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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