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缴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始营业,或者因合并、关闭等原因,实际纳税年度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清算期为10到20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不管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该支付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办理商业票据一登记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下列情况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