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配套设施不合法。改变小区配套设施的用途或者利用小区配套设施从事经营活动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小区配套设施。 一、物业管理公司由居委会选聘吗 居委会不能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房贷不批首付能退房吗 房贷不批首付能否退房要看是否满足退房的条件。退房条件包括约定和法定两种条件。约定条件是购买房子时跟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果开发商一直延迟交房,小区的配套设施严重与楼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不符合,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产证等。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把退房的具体条件约定好了,并且购房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条件是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三、哪些属于小区销售广告收入? 小区共有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均是全体业主所共有,也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处分或利用小区的共有公有建筑及附属设施,因此产生的收益亦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凡是在小区内的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益,以及一些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楼宇广告等的收入,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范畴,归属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