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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病假必须有诊断证明么
释义
    

法律主观: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请病假一定需要医院证明。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请带薪病假,又为了避免职工滥用带薪病假,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证明: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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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