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通勤时间7:00—8:30,17:30—19:00,每30分钟发一班车;其他时间及周六、周日减班运营;夜班线路停运。市民乘车时须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18号通告要求,携带有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健康码(显示绿色)、戴口罩。否则不予乘车。 法律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的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