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成立支部选举程序详细过程: |
释义 | 一、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成立新的党支部不需要筹备委员会。请示即可。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二、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章。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三、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1、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2、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报告》文书格式如下:四、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