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和浩特市建国区发布公租房新政策通知 |
释义 | 呼市公租房新政策: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申请条件包括无私有住房、低收入、本市户籍、就业登记等。申请流程包括初审、复审、公示、轮候和摇号配租。外来务工人员需满足2年以上本市居住资格。 法律分析 呼市公租房新政策条件如下: 1、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年满18周岁;拥有本市户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2、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 4、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2年以上。 拓展延伸 呼和浩特市建国区公租房政策调整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建国区公租房政策调整通知,新政策将对公租房申请、租赁和管理等方面进行重要调整。首先,申请条件将更加明确,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享受到公租房的优惠政策。其次,租赁期限将得到适当延长,以满足租户长期居住的需求。此外,新政策还将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住户的居住质量。这一系列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制度,促进居民的居住保障和社会稳定。呼和浩特市建国区将积极推进新政策的落实,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结语 呼和浩特市建国区公租房政策调整通知,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到公租房优惠政策,新政策将明确申请条件。同时,租赁期限延长,满足长期居住需求。加强管理和维护,提高居住质量。完善公租房制度,促进居民居住保障和社会稳定。建国区将积极推进新政策落实,提供更好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拥有本市户籍;(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四)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五)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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