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的解释是什么?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家专职部门根据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将与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有关的信息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申请人需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权籍调查,然后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受理并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最终将相关信息记录在登记簿上。 法律分析 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通过记载于登记簿。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动产的权益、归属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和记录的行为。在中国,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根据这些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法进行,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登记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基本情况、权益状况、权属证明等信息。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登记职责,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还涉及登记申请、权属变动登记、登记证明的颁发等具体程序和要求。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可以保障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权益人的利益。 结语 不动产登记是确保不动产权益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专职部门将权益及变动事项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申请人需递交材料、进行权籍调查,登记机构核准通过后方可记载于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包括登记内容、程序和要求等,保障不动产权益合法性和权益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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