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既往患过的疾病会对保险公司的承保决策产生影响。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疾病史、治疗情况、复发风险等因素来评估风险和保费。如果既往疾病已经康复或控制得宜,保险公司可能会承保,但保费可能会相应增加。如果既往疾病治疗不佳或存在复发风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承保或加收高额保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真实情况作出承保决定。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有权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合同约定,调整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保险人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有权询问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是否已知道该情况。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未解除合同的,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已知的情况,保险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