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兼职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兼职是指劳动者从事一种劳动职业之外的另一种职业。即一个人做多份工作。严格说来,兼职既不隶属劳动关系也不隶属劳动关系。但是,也能够既隶属与劳动关系又隶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商定,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人单位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经过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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