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人不给钱也不搬走怎么办? |
释义 | 一对儿情侣签了一年合同,房租半年付,一个月押金。延期一个月,再给一个月,最后答应先给一个季度。然而,他们失联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找来物业和开锁公司,撬开了门,拆下门抗走,并发照片说不负责任。结果不久后他们回来搬家。 法律分析 我干过一次类似的事。 一对儿情侣签了一年的合同,房租半年付,一个月押金。 该收房租时,说周转不开,问我能不能缓缓再给。想想也挺不容易的,于是给延期一个月。 一个月后再去收房租,还是没钱。 想着算上押金,也才刚刚住满。觉得没必要逼得太紧,就又给了一个月。 到了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先给一个季度。我虽然有点不高兴,不过也答应了。他们说当天下午会转给我。 结果最让我生气的事情发生了。 两人全部失联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然后我找来物业和开锁公司,还从朋友那里借了几个工人。 你们以为我把门撬开了? 我不光撬开了门,我还把门给拆下来抗走了。 然后拍了照片发过去,说“我要开始装修房子,东西丢了概不负责。” 结果没出一个小时就回来搬家了。 拓展延伸 租房人拖欠租金并拒不搬离,如何维护房东的权益? 当租房人拖欠租金并拒不搬离时,房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房东应当保留所有与租房人的合同和支付记录作为证据。其次,房东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租房人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设定合理的期限。如果租房人仍不履行,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讨欠款并申请强制执行。此外,房东还可以与相关律师咨询,了解适用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整个过程中,房东应当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结语 当租房人拖欠租金并拒不搬离时,房东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保留合同和支付记录作为证据,通过书面通知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并设定合理期限。如果租房人仍不履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讨欠款并申请强制执行。与律师咨询,了解适用法律程序和手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房东行为应合法合规,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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