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工资扣税标准 |
释义 | 扣税标准 1、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 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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