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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具体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
释义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在商品交易在更广泛的领域中进行,能够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善意取得制度有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和关于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这两方面的研究。
    一、机动车质押时适用善意取得么
    我国《民法典》中没有对动产质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作出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第一款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动产质权和抵押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相关法律规定了质押人无处分权的情况下,第三人善意取得质权的制度。执行中遇有第三人将被执行人出借、出租或委托其保管的动产出质,而质权人为善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该动产,但必须保护质权人的质权。遇有申请执行人将被执行人出质的动产又予质押,后质权人为善意的情况,则应保护后质权人的质权,不能再将该动产作为申请执行人享有质权的质物执行。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也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因此,作为动产质权当然可以通过该制度而善意取得。
    二、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如何
    善意取得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这里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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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