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足条件可以提取的。 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3..职工同时提取同户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子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未婚证明,未婚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4.委托单位专职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5.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前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预约或凭预约者身份证在指定预约时间段内通过叫号机取号办理。 2.职工持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向“中心”业务受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无误后,当场受理。 3.经提取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将公积金余额直接打入职工的联名卡内。 长治市公积金提取办法主要包括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三大方面。广大职工在提取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确实满足提取条件,然后才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业务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