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但发现开发商证件不全怎么办? |
释义 | 已付首付却发现开发商证件不全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五证二书进行买卖交易,证件不全进行预售、现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一、开发商可以在商品房买卖时没取得营业执照吗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 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二、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买吗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可以买。 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能出售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三、房屋买卖合同何时能解除 下列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开发商资质不全的;2.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4.交付的房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5.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买受人不能依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6.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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