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报告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事故报告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一、安全事故刑事立案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重大伤亡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致人重伤三人以上;其他严重后果是指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或情节严重,致使生产工作收到重大损害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明知没有安全保证,不听劝阻,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过事故不引以为戒,仍继续蛮干;事故发生后,不组织抢救,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为逃避责任,伪造现场、嫁祸于人;造成伤亡人数特别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大等情形。 二、交通肇事处理程序 交通肇事处理程序如下: 1、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着控制肇事者,寻找目击者,勘察现场。对现场证据及时提取、妥善保管。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立案、破案。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件,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报警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全面予以侦查。 5、侦查终结。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6、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实行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三、厂区内交通事故交警给出具事故认定书吗 厂区内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交警会给出具事故认定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1、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2、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3、人员伤亡情况; 4、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5、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保留肇事者相关身份资料,以备起诉时用。 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时伤者及伤者家属需要注意的是在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同时一定要在交警队复印肇事者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单用于以后起诉或者理赔时所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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