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吗? |
释义 | 如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可以不停止执行,也可以停止执行,具体由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部门决定。 一、复议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不停止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应当对是否停止执行作出决定。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等。 二、我父亲有行政拘留能政审吗 行政拘留公务员政审不能过。如果有无犯罪证明那么是不影响政审的,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如果已经由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如果被拘留人或者家属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可要求暂缓执行。当然,如果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按法律规定也可以停止执行。没有上面的情形,就要按公安机关的处罚规定执行。 三、行政复议决定能够被强制执行吗?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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