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