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内容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内容是过失犯罪,对于一般人能够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注意到,却没有注意,可以判定有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已经尽到了如同处理自己的事项一样的注意义务,应认定其无过失;反之,则认定其有过失。过失行为是行为人无法预计自己的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过失犯罪情节的。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才用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决水罪、交通肇事罪、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过失犯罪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过失行为造成怎样的危害结果,都不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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