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多少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一)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或从业人员)上月工资总额作为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人均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单位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300%确定单位缴费基数。2.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口径计算,即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1)机关单位工资总额应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工资、奖金即活的部分)、职务补贴、午餐补贴以及纳入工资构成的岗位津贴。 (2)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应包括:职务工资即固定部分(其中工人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津贴即活的部分、职务补贴、午餐补贴以及纳入工资构成的岗位津贴。 (3)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3.缴费单位支付给退休返聘人员、协保人员、在其他单位有社保关系人员的工资报酬,能够出具退休证、协保证、社保代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单位缴费基数。 (二)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底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缴费基数。2.工资收入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一致。3.缴费个人月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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