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身份证异地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异地补办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 (2)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什么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