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了继续住要重新签吗 |
释义 | 可以不重新签订,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房合同应如何续租: 1、在租房合同续租中,续租是需要另外准备合同,重新签订的。所以在准备租房续签时,是需要提早准备好租房续签合同,并要提前告知出租人,自己需要续租。 2、在租房合同续签时,如果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原承租人不同意,那原承租人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3、在租房合同续签时,如果原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变更原租约条件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签订好新的租房续租合同。 4、在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 3、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 不则即县连约行为 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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