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故一直没结案的,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可以拿回来。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擅自变卖车,交警也不会将车交还,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