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准生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重庆准生证的办理手续: 1、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3、携带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4、生育第一个子女慧册携前伏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5、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6、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单亲妈妈办准生证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综上所述,重庆准生证的办理手续,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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