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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中止审理是好事还是坏事
释义
    都有可能。
    也有可能是对于案件有新的线索等等,具体要根据实际的案件加以区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案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正常的审理,无论在刑事、民事或是行政案件中,都存在中止审理的可能性,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 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 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 不可抗力。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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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