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庄严宣誓:我自愿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愿与我原所属国家断绝一切关系、放弃我原所属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并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切法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永远不再为谋求个人利益取得外国永久留权加入外国国籍,永不叛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