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或贴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收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因此,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或贴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