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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故人亲属关系证明的开具地点
释义
    去世人亲属关系证明方法:1、户籍在一起,去户籍派出所开具。2、户籍不在一起,去子女出生上户口的派出所开具或当年户籍在一起的派出所开具。3、农村户口,村大队开具后,乡派出所或乡政府盖章。4、有单位,到单位开具。5、到公证处公证。
    法律分析
    人去世了关系开证明方法证明和去世的人亲属关系的方式如下:
    1、如果户籍在一起的话,可以去户籍派出所开具;
    2、如果户籍不在一起,可以去子女出生上户口的派出所开具,因为出生上户口要登记父母,或者当年户籍在一起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3、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村大队开具亲属证明后,乡派出所或者乡政府盖章也可以;
    4、若si者有单位,可以到单位开具亲属证明;
    5、到公证处公证证明。
    拓展延伸
    已故人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流程
    已故人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或人事局办理申请手续。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已故人的户口本、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接着,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详细说明已故人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申请人还需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指纹录入、照片拍摄等。最后,申请人需等待一定的办理时间,一般为数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一旦申请获批,申请人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已故人亲属关系证明。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已故人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流程多样,但一般需前往民政局或人事局办理手续。申请人应提供已故人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详细说明亲属关系。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指纹录入、照片拍摄等手续。办理时间一般数个工作日或更长。申请获批后,可领取已故人亲属关系证明。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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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