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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买房
释义
    一、苏州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第二十一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第二十一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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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6:37:02